当前位置:主页>新闻>非法买卖炸药获刑10年

非法买卖炸药获刑10年

来源:东楚网黄石新闻网(东楚晚报)(2008-02-20收藏本文我要投稿共有(0)条评论我来说两句


东楚网黄石新闻网(东楚晚报)(通讯员 朱学斌 记者 刘修强 实习生 李雯)大冶大箕铺镇人吕某因涉嫌非法买卖爆炸物被逮捕,1月28日,法院判处吕某非法买卖爆炸物罪,判有期徒刑10年。
  去年6月至9月间,吕某伙同他人非法开采铜矿。期间,吕某得知陈某在阳新县大王镇民爆物品站当站长,在没有《爆炸物品购买证》的情况下,要陈帮忙购买炸药、雷管、引线。陈某利用职务之便,共卖给吕某炸药5包计120公斤,雷管2盒计200枚,引线1卷计250米。
  去年9月,公安机关对吕某开采的矿井进行检查,查出炸药、雷管,并对其住宅进行检查,查出其购买民爆物品的费用报销证明。据此对吕某予以逮捕,但同年11月吕某被取保候审。陈某则主动到阳新县大王派出所投案自首。
  该案公诉后,该市法院承办人敏锐察觉到:被告人吕某涉嫌触犯的是非法买卖爆炸物罪,且情节严重,故起点刑应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如不立即逮捕收押,可能造成犯罪嫌疑人脱逃后果,甚至可能危害社会。经请示批准,对吕某决定立即逮捕。
  1月28日,法院对吕某判处有期徒刑10年,同案犯陈某因主动投案自首,判处有期徒刑9年。

我来说两句

    评论加载中…

·用户发表意见仅代表其个人意见,并且承担一切因发表内容引起的纠纷和责任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在不通知用户的情况下删除不符合规定的评论信息或留做证据

·请客观的评价您所看到的资讯,提倡就事论事,杜绝漫骂和人身攻击等不文明行为

内容搜索

 高级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