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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6722-2003爆破安全规程(完整版)


本标准规定了爆破作业、爆炸加工和爆破器材的贮存、运输、加工、检验与销毁的安全技术要求及其管理工作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民用工程爆破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从事的非军事目的的工程爆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8098 工业炸药爆炸后有毒气体含量测定
  GB50089 民用爆破器材工厂设计安全规范
  GB50154 地下及覆土火药炸药库设计安全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爆破blasting
  利用炸药的爆炸能量对介质作功,以达到预定工程目标的作业。
  3.2爆破作业人员
  指从事爆破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和押运员。
  3.3爆破有害效应
  爆破时对爆区附近保护对象可能产生的有害影响。如爆破引起的地震、个别飞散物、空气冲击波、噪声、水中冲击波、动水压力、涌浪、粉尘、有毒气体等。
  3.4爆破作业环境
  爆破作业环境泛指爆区及爆区周围的自然条件、环境状况及其对爆破安全的影响。
  3.5露天浅孔爆破
  特指露天岩土开挖、二次破碎大块时采用的炮孔直径小于50mm、深度小于5m的爆破作业。
  3.6城镇浅孔爆破
  采取控制有害效应的措施,在人口稠密区用浅孔爆破方法开挖和二次破碎大块的作业。
  3.7复杂环境深孔爆破
  在爆区边缘100m范围内有居民集中区、大型养殖场或重要设施的环境中,一次使用1t以上炸药的深孔爆破作业。
  3.8硐室爆破
  采用集中或条形硐室装药,爆破开挖岩土的作业。
  3.9定向爆破
  采用硐室或深孔装药,使爆破岩土按预定方向运动并堆积在设定范围之内的爆破作业。
  3.10拆除爆破
  采取控制有害效应的措施,按设计要求用爆破方法拆除建(构)筑物的作业。
  3.11水下爆破
  在水中、水底或临水介质中进行的爆破作业。
  3.12高温爆破
  炮孔孔底温度高于60℃的爆破作业。
  3.13金属爆破
  爆破破碎、切割金属的作业。
  3.14聚能爆破
  采用聚能装药方法进行的爆破作业。
  3.15预裂爆破
  沿开挖边界布置密集炮孔,采取不耦合装药或装填低威力炸药,在主爆区之前起爆,从而在爆区与保留区之间形成预裂缝,以减弱主爆破对保留岩体的破坏并形成平整轮廓面的爆破作业。
  3.16光面爆破
  沿开挖边界布置密集炮孔,采取不耦合装药或装填低威力炸药,在主爆区之后起爆,以形成平整的轮廓面的爆破作业。
  3.17爆炸加工
  利用炸药爆炸的瞬态高温和高压,使物料高速变形、切断、相互复合(焊接)或物质结构相变的加工方法。包括爆炸成形、焊接、复合、  合成金刚石、硬化与强化、烧结、消除焊件残余应力、爆炸切割金属等。
  3.18延时爆破
  采用延时雷管或继爆管使各个药包按不同时间顺序起爆的爆破技术,分为毫秒延时爆破、秒延时爆破等。
  3.19单段爆破药量
  采用延时爆破技术分段爆破时,每段爆破的炸药总量。
  3.20预装药
  大量深孔爆破时,在全部炮孔钻完之前,预先在验收合格的炮孔中装药或炸药在孔内放置时间超过24h的装药作业。
  3.21盲炮
  因各种原因造成药包拒爆的装药。未能按设计起爆的装药或部分装药。
  3.22起爆器材
  用来引爆炸药的器材。如工业雷管、各种索状起爆材料以及起爆器具。
  3.23爆破器材
  工业炸药、起爆器材和器具的统称。
  3.24起爆网路
  向多个起爆药包传递起爆信息和能量的系统,包括:电起爆网路,非电起爆网路和混合起爆网路。
  3.25许用炸药
  经有关部门批准,允许在煤矿矿井中使用的炸药。
  3.26现场混制炸药
  特指在爆破现场混制铵油炸药、重铵油炸药和乳化炸药。
  3.27爆破地震
  爆炸能量引起爆区周围介质质点相继沿其平衡位置发生振动而形成地震波,地震波向外传播途中造成相关介质质点振动过程的总和,称为爆破地震。
  3.28爆破振动
  爆破地震引起介质特定质点沿其平衡位置作直线的或曲线的往复运动过程。
  3.29振动速度
  地震波作用下,介质质点往复运动的速度。
  3.30振动频率
  特定质点每秒振动的次数。
  3.31主振频率
  介质质点最大振幅所对应波的频率。
  4 爆破作业的基本规定
  4.1爆破工程分级管理
  4.1.1硐室爆破工程、大型深孔爆破工程、拆除爆破工程以及复杂环境岩土爆破工程,应实行分级管理。
  4.1.2各类爆破工程的分级列于表1。A、B、C、D级的爆破工程,应按相应规定进行设计、施工、审批。
  表1 爆破工程分级 爆破工程类别  爆破工程按药量  Q(t)与环境分级
      A      B       C         D
  硐室爆破a 1000≤Q≤3000 300≤Q<1000 50≤Q<300 0.2≤Q<50
  露天深孔爆破 — Q≥200 100≤Q<200 50≤Q<100
  地下深孔爆破 — Q≥100 50≤Q<100 20≤Q<50
  水下深孔爆破 Q≥50 20≤Q<50 5≤Q<20 0.5≤Q<5
  复杂环境深孔爆破 Q≥0.5 15≤Q<50 5≤Q<15 1≤Q<5
  拆除爆破 Q≥0.5 0.2≤Q<0.5 Q<0.2 —
  城镇浅孔爆破 — 环境十分复杂 环境复杂 环境不复杂
  注:爆破作业环境包括三种情况:环境十分复杂指爆破可能危及国家一、二级文物、极重要设施、极精密贵重仪器及重要建(构)筑物等保护对象的安全;环境复杂指爆破可能危及国家三级文物、省级文物、居民楼、办公楼、厂房等保护对象的安全、环境不复杂指爆破只可能危及个别房屋、设施等保护对象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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